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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7-12-27访问次数: 字号:[ ]


尊敬的农民工朋友:

你们好!首先衷心感谢你们为济南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并通过此信向你们表达真诚的祝福和亲切的慰问。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大家能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在这里给大家提个醒,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通过法律程序反映诉求,并依法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向您温馨提示:

一要建立明晰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有效证据。劳动者求职务工要自觉选择具备合法用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要及时足额结算工资。工资收入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由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结算工资。一旦出现工资拖欠的情形,您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

三要妥善保存维权证据。劳动者要注意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据,特别是要注意保存好劳动合同、上岗证、出入证、工资结算单及出工考勤表等证据,一旦用人单位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凭借相关证据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者投诉。

四要正当合法理性维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鼓励和欢迎劳动者通过正当合法的方式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过激的行为扰乱社会正常秩序,自觉维护政府相关部门的办公秩序。

 五要分清情况投诉维权。劳动者因履行或解除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要求相关补偿或赔偿的,或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的,应向市或县(区)劳动人事仲裁院申请仲裁;因自然人之间发生纠纷的或追偿工程款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感谢农民工朋友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吉祥如意、家庭幸福!

    附: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咨询电话:89731852、89731853



                       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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