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预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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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码:
 
预约受理须知  
一、对下列范围的预约不予受理、答复;情节严重的,向有关部门反映后依法处理: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或者恶意攻击;
   (五)反映非行政管辖范围内问题的;
   (六)不属于政务职能范畴的。
二、注意事项:
    1、信件内容要一事一件,提交信件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得到受理编号、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询办理结果。
    2、咨询、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具体详细。
    3、您需承担因您的预约申请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4、咨询、反映有关情况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在受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您的个人信息会受到保护;特别是要写明咨询的问题和希望预约接待的时间(例如2016年3月20日),力求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要超过1000字。
    5、请您在信件中使用文明用语,对于含有不文明用语的信件,不予受理、答复。
    6、预约当面咨询的时间为每周二、四,每天预约人数为20人,工作人员根据预约申请,对咨询内容分类后安排当面答复时间。申请人可通过受理编号和查询码查询答复时间。请申请人凭有效证件准时前往。
    7、如果你需要上传预审附件,请将全部附件压缩为tar格式上传(建议附件大小不超过10M)。